朋友你好
看了你的故事,我实在忍不住要说几句。
如果你真的没做错事,为什么不接受警察的挑战,跟他们法庭上见。这是一个法治国家,要给人定罪是需要证据的,不能光凭警察自己一句话。不服警察指控,跟警察对簿公堂,最后打赢官司的,也不乏其人。
当然,打官司不容易,咱们没有经验,要做好输了的准备。你的选择有三个
1, 乖乖交钱,省时省力,
2, 去打官司,但没打赢,连罚款带法庭费,损失更大,
3, 去打官司,而且打赢了,找回说法,也省下400元,增加了信心和知识,看下回谁敢欺负你。
我敢说这样的话,因为有过类似的经历。有一个政府部门,要罚我款。告诉我,有证据证明我有罪,要么我交罚款,要么起诉我。我知道我没做错事,就跟他们说,好,起诉我吧,我迎战。不久后,他们来信说,因为证据不足,决定撤诉。我说,你们这是滥用职权 (misuse of power),先恐吓,让我交钱,我估计许多人为了省事就交了,遇到我这种叫真的人,他就撤诉,反正没失去什么。
警察可能也用这个办法,多数人为省事,就乖乖交钱,打官司风险太大,极少数敢站起来跟他们斗。用这个办法,他们可能蒙了不少钱了。
以上仅供参考,大主意还要你自己拿。
注意,1,首先要确保自己没有错,这样才有底气
2,做好打输的准备,我应战前准备好了1000元作为打输的费用,
3,胜利后的喜悦无法用语言形容,自信心增加了许多,也是一次学习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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