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民赴华需留意签证的停留期 9 o2 K( z; }5 J* T
2014/12/17 / L, w2 P# i3 T( J0 G, {
: N) d Z9 H3 ]" p9 n) k6 K( C近期,有外国公民持中国签证赴华后因疏忽签证的停留期,逾期滞留而被处以高额罚款,也发生持过期签证或持无有效入境次数签证入境而受阻的情况。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特此提醒赴华外国公民注意留意自己签证的停留期、有效期和入境次数。 一、外国人持Q2、S2、L、F等种类签证,短期(不超过180天)前往中国的,可在签证批准的有效期内入境,在签证许可的停留期内在华停留,并在停留期满前离境。 二、外国人持D、Q1、J1、R、S1、X1和Z字签证,需在中国作较长期限(超过180天)居留的,需在入境后30日内向地方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留证件,并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内在华停留并多次入出境。 三、外国人入境后因故变更停留事由、延长停留时间,或发生签证遗失、毁损或被盗等情况的,应尽快向当地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签证变更手续、停留证件或居留证件。 大使馆特别提醒,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在华非法居留者,将被处以罚款、遣返或不准入境等处罚。 更多关于中国签证的信息,请访问大使馆网站,或联系咨询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3 X3 {2 S( o; K8 I4 I
http://au.china-embassy.org/chn/lsfw/lxdt/t1219993.htm / x1 m( d5 @* L. O) H6 b s
! c3 m/ G8 ?& `1 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