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悉尼讯 澳洲东部时间3月24日 新州最高法院给予一名患有慢性病的男子拒绝医疗救治维持生命的权利,批准了他在28岁生日那天死亡的愿望。
![]() 在这个再度引发对医疗领域中协助自杀关注的案子中,法官Rowan Darke本月称,Newcastle的John Hunter医院的员工可以合法关闭维持年轻人JS生命的呼吸机。
法庭获悉,JS从7岁起第二椎骨以下四肢瘫痪,意味着他只能依赖气管切开后植入的呼吸机帮助呼吸。
去年3月,JS因为呼吸机相关的肺炎和左肺塌陷而被送入医院的重症监护室治疗。
此后几个月,JS多次遭受自主神经反射异常以及极度呼吸困难的折磨。他在2月份出院,但是7天后因为心脏情况恶化,尿路反复感染和急性呼吸衰竭而重新入院。
最终,JS下了一个考虑了很久的决定,他希望在28岁生日那天停止维持他生命的医学治疗,他说:“大家都知道,过去两年里,我的身体状况急剧恶化,因为这个,我也开始失去了生活的质量,过去三个月里,我都待在医院遭遇病痛的折磨,我希望在约定的时间结束这一切“。
(Alis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