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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没有多少人在论坛上聊香港占中的事情。
我自己的观察和认识:香港的问题不是中央政府打压太紧引起民意反弹,反而正好相反,是管制或者压制力度太轻。解决香港当前问题的关键不是一味忍让和妥协,而是需要"菩萨心肠"和"霹雳手段"结合,重建法制和秩序。少数"占中"派绑架媒体绑架民意的结果,注定不是实现泛民党团上台和迫使人大常委会对"真普选"议题的收回成命,最后的结果只能是香港的法制被破坏,经济上继续被边缘化。
稍微展开讲讲--
*法制和秩序。
英文语境里的Law and Order是没有妥协选项的,违背法律,那你一定就会付出代价,这和你认不认可这个法律没有任何关联。法律的制订和修改是有其程序的,香港的政治进步有时间表,而这个时间表的依据,就是而且只能是基本法。在有法律而不依法守法行事,那么根据违法内容和情节来检控和治罪,也就没什么好说的。所以占中之后该逮捕谁,该审判谁,香港执法机构绝对不能含糊和犯错。因为要知道占中人士们在最近两周里破坏的,不是一国两制里的大陆社会主义制度,恰恰是香港170年以来建立的保障香港长期繁荣的资本主义制度和法制。
港府呢?香港法院呢?矫枉过正是中国文化的缺点,违法需要付出代价,政府和司法的一味忍让和妥协,只会让法律公信力一再蒙羞。从当年基本法第23条不能通过,身为中国人,不能提爱国,不能提爱国教育,这在世界的任何国家都应该是奇谈。发展到现在一两万人上街也同样不能代表700万香港人,少数绑架多数而不是服从多数,这本身就违背了他们所追求的"民主"的定义。
美国的占领华尔街运动超过780人被逮捕(*数据援引维基百科),发起人被美国法院判刑13年,占中的香港人可以问问他何罪只有?黄之峰愿意坐13年牢吗?哦对了,他要是早知道要坐牢早就吓尿了,戴耀廷、陈健民和朱耀明三个人当然知道违法的后果,黎智英也知道,所以一群衣冠楚楚的大人,推一个17岁的有残疾的少年出来做学运总发起人和负责人。提前给自己开脱责任,为跑路预留空间。实在是无耻到让人笑到地上。这些人连柴玲,封丛德,王丹和吾尔开希都不如。这四位也早早跑路,但起码还是成年人,而且还起码是北大清华北师大的学生。香港人搞一个17岁未成年还有听说障碍的大专生来做"学运领袖",怪不得让许多海外的民运老将都笑话他们再怎么样当年也不会找一个话都说不清楚的电大学生来做领袖。
*无良政客和无良媒体。
其实"无良"这个词用的相当客气。香港的泛民派17年来在港的各种选举怎么都选不上,其实就能体现香港的民意。苹果日报的黎智英更是从他父亲当年给日本人和汪伪政府做事起,两代汉奸。实在令人不齿。
既然身在此地,有更宽松的气氛谈论政治议题,那么大家不妨坐而论道,畅所欲言。来自不同地方的华人对这个事情的看法一定具有自己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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