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o 发表于 2012-9-10 17:01
做商业摄影的,都是从自己的爱好走到今天的。很多人都是在兼职做这块。商业广告贴和自己的兴趣贴,既有联系 ...
呵呵,得lilo大哥大驾光临,小凡荣幸之余,亦深感不安。为什么呢?因为大哥猜的理由原本压根儿不存在。
其实大哥关注狼兄弟的帖子实在是太晚了些,前天之前,小凡还是没有签名的,因为不知道该怎么签。
所以狼兄弟移我帖子的原因,绝对不是因为签名。
你这样表扬他,呵呵,这样老实诚恳的他,怕是不敢接受呢。
咱们都别瞎猜了,狼弟弟到现在也没给我具体移帖理由,咱们就把这个机会留给他自己吧。
小凡早说过,只要理由合理,小凡一定理解加配合。
没见过lilo大哥,但是,见照片,是儒雅而风度不凡的。今日交流,果然是有见地的,能和你交流,荣幸加开心,感谢你的时间。
lilo大哥说的很对,科班出身也好,爱好出身也好,都是源于对于摄影的热情。bbs的这个规定本来就是一个需要时间检验的东西,比如说,如何界定爱好和商业宣传呢?
现在狼弟弟自鉴为欣赏帖,他鉴小凡为商业帖,还利用超级版主的身份把小凡的帖子瞬间转移。
还不解释理由!
还不归还帖子!!
而且,非常感谢lilo大哥点醒,小凡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照这样的话,顾客来这里浏览作品,就看见狼弟弟的东西了,再跟着他的连接啊,签名啊走走,没准以为咱们华人社会就这一家摄影生意呢。
我得去提醒一下各位同行们,赶紧看齐狼版主,把签名变成face book,另外申请一个人名,别让广大观众们失望了,这么多风格不同的优秀摄影同行,要是被顾客错过了小小的四个字,“商业摄影”,就别想这见面了。
谢谢lilo大哥, 你果然是公正的,无私的,善良的,明锐过人的。
领会!
再次深深感谢。
小凡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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