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玉桂律师 发表于 2011-8-4 14:03
回复 yoongyoong 的帖子
我相当同情你的遭遇。因为女方已回了马来西亚,并带走了两万元的存款和双方Joint ...
郑律师您好:
我是阿大的一名学生,2010年12月份到2012年3月与男朋友同居在澳。3月一天我因查看对方手机发现他与多名女子有染而质问,男朋友打了我,并于之后某日强暴了我。他把我赶出了由我找来的房子(合同签的是另外一个人的名字)。我当时报了警并且验了伤,警察也带走了相应的证据录了口供。我想请问,如果我起诉的话,我也获得怎样的赔偿?另外如果他坚决否认是强暴的话要怎样界定呢?换言之,就是如果我起诉的话,我的胜率有多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