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是个很重要的东西,
大家每日奔波,努力赚钱,都是为了过上好日子,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赚钱的焦点已经不局限于国内了,
而是放眼世界,搞搞国际业务,
经过没日没夜的努力,钱是赚到了,但赚了钱是要交税的呀,
看着自己的钱就这么白白送走,心里实在是不太舒服,
于是乎,有人就会想,在国外赚的钱,我不申报的话,是不是没有人知道,就不用交税了?
但下有对策上有政策......
最近,澳洲税务局要开始采用新型数据匹配技术了,
在年度纳税申报中不上报现金收入和外国收入的小伙伴现在可以说是已经无处遁形了......
据报道,为了弥补每年高达14亿澳元的未申报收入缺口,
ATO称正在开发新的分析工具,用来分析大量政府数据,进而发现不一致之处。
ATO助理专员Kath Anderson称,
“由于报告收入不足而导致的税收损失是巨大的。”
多国互通,严打现金收入、海外收入偷税漏税 从本月起,澳洲将根据共同报告标准(CRS)与100多个海外税务机关交换信息,以确定有外国收入来源的纳税人,
这将补充来自40多个国家的税收协定的数据,
包括所有澳洲主要的贸易和投资合作伙伴,并提供有关澳洲居民外国收入的更多信息。
另外ATO还有许多其他信息来源,
比如澳洲交易分析与报告中心(AUSTRAC)、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FATCA)和其他国际交换协议等。
而AUSTRAC的数据分析显示,
澳洲人最常从包括英国、美国、中国、瑞士、香港、新西兰和新加坡在内的国家获得外国资金。
Anderson表示,ATO在制定一个收集、报告和交流外国税务居民信息的单一全球标准方面,走在了前列。
Anderson还说:“我们理解人们会犯错误,可能会忘记包括他们的一些收入。”
“但是那些为了避免支付应缴税额的人,应该意识到收入申报不充分可能要面临严惩。”
对错误申报的处罚,从未上报金额的25%到75%不等,还包括偿还欠税。
根据Anderson的说法,一些澳洲人并没有意识到他们需要申报所有的现金收入,
“最常犯的错误是,纳税人遗漏了现金工资。”
“但是,我们也发现,有纳税人有意或无意地没有上报第二份工作的收入、加密货币的资本收益、共享经济收入、零工收入以及外国来源的收入。”
今年,ATO预计将处理创纪录的数据信息,这有可能使报税更快、更容易,也能更快地识别未申报收入的人。
7月和8月,超过11.2万份纳税申报表已经通过合规系统自动调整,收回了5300万澳元税金。
Anderson表示,有关外国收入的新信息将使ATO能够发现那些在海外赚取收入但却没有纳税的澳人,
“无论他们是在澳洲还是在国外赚取收入,重要的是每个人都要缴纳公平的税收。”
“我们担心,纳税人可能没有将养老金、就业、投资、商业收入或海外资产的资本收益包括在内。”
新的信息交换技术对于经常来于两国之间华人小伙伴来说无疑是个坏消息,
毕竟,有点海外收入很正常,而这些收入被忘记申报也属常见,
还有些小伙伴一提到交税就肉疼,能躲当然要躲,
不过,就现在的形势来看,怕是都藏不住了......
其实,这次澳洲的信息交换技术是与中国的遥相呼应,
2017年7月1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
中国版CRS正式落地。
根据之前的报道,中国和澳大利亚的首次对外交换信息的时间是2018年9月,也就是这个月。
据了解,为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打击跨境逃避税,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2014年7月发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简称CRS),
目前全球已经有上百个国家承诺实施交换标准。
简单来说,互换开始之后,
外国税收居民在中国的账户信息,中国将收集提交给他们本国的税务机关;
而中国税收居民在国外的账户信息情况,外国税收部门也会交给中国的税务机关。 想在境外逃税、避税或隐藏资产基本不可能了......
那么,我们就要了解一下这次的信息互换究竟有何影响?
哪些人会受到影响? 如果你是澳洲的税收居民,中国税务部门会将你在中国境内隐藏的资产通报给澳洲的税务部门,
如果你没有如实向澳大利亚的税务部门申报资产和纳税,那么你可能面临补税、缴纳罚金、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你是中国税收居民,并在境外有金融资产,
包括:存款帐户、托管帐户、现金价值保单、年金合同、证券帐户、期货帐户、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等,
这些资产信息都被会中国税务局掌握。
税收居民并不是以国籍(护照)划分的,每个国家对于自己国家的税收居民都有不同的界定,
一般来说,澳洲税法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被视为澳洲税务居民:
1. 纳税人在澳洲境内定居;
2. 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澳洲居住183天以上;
3. 参与养老金计划。
而根据中国税法,中国税收居民是指: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或者无住所,但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也就是说,各位留学生,PR,TR们如果拥有海外账户,那么以后你的这些信息对中国的税务部门来说就是透明的了。
由于各国国内税法对税收居民的法律界定标准不一,
有时候会出现一个人同时是AB两国的税收居民的情况。
这时需要借助于两国已经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来解决。
哪些信息会被税务部门收集和交换?
看图说话:
这里要提一句的是,
境外的房产、游艇、跑车、古董字画、珠宝、艺术品、现金等非金融类资产都不在CRS的范围之内,也不会被申报。
账户调查时间(中国):
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100万美元)的尽职调查;
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不超过100万美元)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信息一交换,以后想在海外赚点外快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了,
在这里提醒大家,
对于报税这一块儿一定要多操点心,
细节很多,可以找些专业人士帮忙弄,
不然万一自己忽略了什么,挨了罚就亏大发了......
另外,该交的税还是赶紧交,
只要合法交税,自然就不会有太问题的,
而且根据之前的报道,
涉税信息交换是一种加强跨境税源管理的手段,
不会增加大家本来应该履行的纳税义务,
只要依法诚信申报纳税,就不用太担心。
文章来源:A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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