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GoldenBull 于 24-3-2015 12:51 AM 编辑
自营养老基金旨在保障自己有一个无忧的晚年。不过,许多人希望将剩余的养老金传给子女。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并经济独立,他们继承养老金时或需向政府缴税。如何最大程度地减少养老基金继承税收?近日, GOLDEN BULL 会计事务所的专家支招:实施自营养老金再投入(再供款)策略。
GOLDEN BULL 会计事务所的专家介绍,自营养老基金的资金细分为两部分,一是可征税部分,即在3万至3.5万的年度优惠供款限度内,雇主及纳税人存入的养老金及其增值部分。二是免税部分,即 纳税人缴税后存入的养老金及其增值部分。目前,澳洲每人拥有18万澳币的年度免税供款额度。另外,65周岁之前,纳税人有权一次性缴纳3年的 免税供款。
依据相关法规,免税部分养老金,无论何时取出,无论传给任何继承者,都无需向政府缴税。可征税部分养老金,如果传给经济独立的已成年子女,就需按15%的税率缴税,另须加2%的医疗保险(MEDICARE LEVY)。不过,自营养老金再投入策略将大大降低养老基金继承税率。
所谓自营养老基金再投入策略,即在年满60岁,有资格以零税率从养老金中取款后,纳税人将部分养老金取出,再以免税供款的名义存回养老基金。当然, 存入的养老金不能超出免税供款限额。以后,无论将养老基金传给经济独立或未独立子女,纳税人都无需忧虑,后代要为这些养老金缴纳15%+2%的税收。
举个例子,刘明今年61 周岁,他的孩子刘小明已经30 岁,经济独立。辛苦工作了一辈子,刘明在自营养老基金账户里积攒了45 万澳币。其中,40 万澳币为可征税养老金,5 万澳币为免税养老金,他的养老金可征税比例为88.89% (40/45 )。 这时,他就可以选择把1 万澳币留在养老金账户,将44 万澳币养老金以零税率取出,存入银行。第二天,再将这44 万澳币以免税供款的名义存入自营养老基金。凭借养老金“提前三年存入原则”,因为未超3 年免税供款限额54 万澳币(180000*3 ),刘明能够一次性以免税供款名义存入44 万澳币。 这样,刘明养老金账户里的44 万澳币全部变成免税养老金,他的自营养老金可征税比例被稀释为2.2% (1/45 )。经过简单的一出一进操作,刘小明未来可省66317 (450000*88.89%*17%-450000*0.022%*17% ) )澳币的税收。
最后,GOLDEN BULL 会计事务所的专家提醒,一定要注意自营养老金再投入策略的最佳实施时间,即在纳税人的60周岁至65周岁之间。因为纳税人年满60周岁,才能享受零税率养老基金取款政策,只有在65周岁之前,纳税人 才能利用一次性存入三年免税供款养老金的政策。在65周岁至75周岁之间,纳税人每年还能存入18万澳币的免税供款养老金,过了75周岁,免税供款便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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