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大灰狠 发表于 25-8-2014 16:34:53
转发到朋友圈
删帖
2115
0
本内容为网友发布信息,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监狱风云》不断迎来名人、明星加盟,而8月加入的“房东”则因为知名度与背景成为又一个关注高潮。随之而来的,是公众关于事件主角之一——大麻的争论,有人说大麻的“毒性”有待考据,被定性为“毒品”存在质疑,甚至开始呼吁“大麻合法化”,而且几乎无一例外地都会举出荷兰的例子:大麻在荷兰是合法的。“荷兰大麻合法”,这样一句话包含了怎样的事实?大麻为什么会在荷兰被合法?荷兰的大麻合法实质上是指什么?甚至大麻合法也成为荷兰的旅游吸引力之一?这里面有不少值得好好探究的问题。本期Dr.YOU关注荷兰的大麻合法情况,至于大麻的“毒性”问题,自有专家专业人士评析。
大麻众生相
1
首先要了解,荷兰的禁毒模式:“公共卫生”导向
首先请注意,大麻在荷兰并不是legal的,而是tolerated。不同于其他大多数国家采用的“司法惩治(punitivecriminal-justice-oriented)”为导向的禁毒模式(以美国为代表,包括我国在内),荷兰的毒品政策经历了变迁之后最终形成了“公共卫生 (public-health-oriented)”导向的禁毒政策。
荷兰制定的关于毒品的政策主要有四个目的:
(1)阻止精神性药物的使用,治疗和康复上瘾者
(2)减少对上瘾者的伤害
(3)减少上瘾者对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干扰
(4)打击生产以及贩卖精神性药物
2
荷兰禁毒模式最著名的特征:“咖啡馆体制”
荷兰的禁毒模式下产生的最著名的制度便是咖啡馆体制(coffeeshop system),即政府批准咖啡馆合法地出售允许个人使用的哈希什和大麻。
在荷兰公共检查院2001年1月1日颁布的规定下,咖啡馆只要遵守如下规定,它们将不会因出售大麻而被起诉:
(1)向每人每天出售的大麻不得超过5克;
(2)不得出售迷幻药或硬性毒品;
(3)不得为毒品打广告;
(4)必须保证在其附近没有滋扰行为;
(5)不得允许18岁以下的人入内或向其出售毒品。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所谓的“大麻合法”,荷兰咖啡馆对出售大麻有严格的数量控制:每人每天出售不超过5克,而对于出售对象也明确将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划分在外。大麻在荷兰法律中依然是处于非常严格的管控。
3
大麻在荷兰是怎么变成“合法的”?
为什么大麻在荷兰是合法的?或许我们追溯历史能看到一些答案。
①毒品生产与贸易曾是荷兰的摇钱树
20世纪初,荷兰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可卡因生产国,这也是当时荷兰赚钱的重要手段之一。而同一时间,“禁毒”以成为全世界议题,美国当时就呼吁采取全球合作的方法来打压毒品的扩张,但是荷兰不可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摇钱树被砍掉。
②迫于国际压力逐渐管制大麻
1919年,因为国际压力,荷兰还是颁布了禁止可卡因等精神性药物使用于在医学与科学研究之外的法律--《Opium Act》(被称为《鸦片法》)。不过当时大多数上瘾者被归类为临床医疗的“受害者”而并非因个人原因过度使用的成瘾者。那么对待这类人你需要的不是把他们抓起来,而是积极的治疗。这种理念,一方面奠定了荷兰毒品政策公共卫生导向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致使荷兰第一道鸦片法不仅实施起来困难重重,而且就管制的范围而言,它也没有把大麻纳入管制之列。
1928年,迫于国际社会要求管制大麻走私的压力,荷兰议会颁布了《鸦片法》修正案,可卡因和大麻第一次被纳入管制物质之列,该法规定,所有被管制物质的使用和交易者可被处以最高4年的监禁处罚。(但事实上,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荷兰并没有严格执行国内颁行的鸦片法和国际禁毒公约。直到1942年日本军队占领了荷兰的亚洲殖民地后,荷兰才开始更为坚决地执行)
1953年,荷兰议会再次修正《鸦片法》,毒品的使用被界定为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荷兰政府开始管制大麻的持有和生产,对大麻违法者的起诉也随之开始。
60年代,随着大麻问题的日渐严峻,以司法部为代表的强硬派采取尽可能严厉的措施来限制大麻的使用,荷兰的禁毒政策向司法惩治模式的转向初露端倪,学者指出,限制对使用者的治疗成为60年代中期荷兰大麻政策的特征。
③毒品依旧泛滥,荷兰禁毒政策开始转向
在坚持追随美国式的禁毒政策之后,到了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时候,大麻使用人数不降反升,达到了历史空前的高度。包括国际社会的明令禁止也对毒品的泛滥起不到任何阻止作用。而且与此相伴随的是青少年海洛因吸食者人数的增加。当时由于毒品衍生出的各种社会问题让荷兰政府头痛不已,当时荷兰舆论普遍认为毒品和犯罪之间不存在太强烈的正相关性,而把毒品的使用与另类的生活方式联系起来,随之开始质疑政府解决毒品问题的惩治模式,特别是把大麻与其他毒品一视同仁的策略。
当时荷兰组建了毒品政策委员会、麻醉品工作组来研究荷兰的吸毒问题,终于在1972年的时候,得出结论:
(1)减轻对毒品持有和使用者的处罚,呼吁通过医学方式来治疗毒品使用者,而非通过司法方式来惩治这一群体
(2)毒品分类,把大麻和其他毒品区别开
(2)给毒品使用者的治疗提供足够的设施,建立毒品治疗评估和与毒品相关的信息系统
于是,在1976年的时候,荷兰通过了新的《鸦片法》修正案,明确了毒品分类方法:
(1)硬毒品(hard drug),如海洛因,可卡因和摇头丸等,即可造成不可接受的健康危害
(2)软毒品(soft drug),如大麻或哈希什,即对人体健康危害没那么严重。
其次,修正案规定私藏毒品属违法行为。但对于个人使用少量软性毒品的量刑非常轻微。与对硬毒品持有和使用者的处罚相比,使用大麻类软毒品通常被界定为轻罪,给予500荷兰盾(约折合250美元)的罚金或一个月的关押。
虽然根据新的《鸦片法》修正案,荷兰并没有宣布大麻为合法,持有个人使用的大麻仍为违法,然而,这种行为的性质已经由刑事违法降低为事实上的民事违法。有学者认为,新政策对大麻类毒品的制裁仅是一纸空文,以轻罪的解决方案无疑是为了满足荷兰政府在《联合国麻醉品单一公约》下所承担的国际义务。
④咖啡馆体制的确立与迅猛发展
1978年,在一些青少年中心的餐馆经验者享受到了政府提供的特权--出售大麻并不受指控。荷兰政府试图通过这一措施隔断软毒品与硬毒品之间的市场联系,限制青少年吸食更为危险的毒品,减少成瘾者。之后便由餐馆模式慢慢演化为上文提到的咖啡馆模式。
政府的容忍令可以获取大麻制品的咖啡馆数量逐年增加,据统计,在阿姆斯特丹,1980年,仅有9家出售大麻制品的咖啡馆,而且全部开设在小巷,1988年,更增至102家,其中很多已经位于主要街道。到1995年,荷兰全国已经有约1,460家出售大麻制品的咖啡馆。这些咖啡馆大多数可以为消费者提供国际上各种各样的大麻制品,每克平均售价约为5-25荷兰盾(折合2.5-12.5美元),消费者可以在咖啡馆内合法地选用喜欢的大麻制品,而不会受到指控。
⑤大麻成为“旅游吸引力”,荷兰加强对咖啡馆体制的管理
90年代以来,荷兰涉及毒品的有组织犯罪数量随之大幅增加,与此同时,荷兰可以自由合法地出售大麻制品的咖啡馆还日渐成了吸引外国毒品观光(drugtourism)者的磁铁,一定程度上成了他国吸毒者和毒品贩卖者的合法供应源。因此,荷兰出台了一系列的法案完善咖啡馆体制,主要措施是:
(1)权力下放,执法权移交给当地政府,对咖啡馆的管理更集中,权力实施阻碍小,地方政府有权力对违规的咖啡馆实施限制销售,没收大麻,断绝货源,强制关门等手段进行管理;
(2)地方政府可以自己制定针对于咖啡馆的管理政策,现在荷兰很多地区对卖大麻的咖啡馆采取的是零容忍政策(zero policy),压根不让你开。如下图,阿姆斯特丹一家麦当劳的霸气规定:
⑥咖啡馆体制的好处
(1)保证吸食者每天使用大麻的质量(减少因掺假或混吸而引起的对吸食者健康的威胁,因为纯天然大麻需要生长周期的,一些缺德的人就有可能加入一下化学添加剂而减少成本)和剂量(5克),5G是多少?参考下图,一袋10欧:
(2)限制地区黑社会的发展,减轻执法力度。众所周知,一般黑社会的主要来源就是黄赌毒,但是这些在荷兰都是公开的,所以没什么钱可赚。
4
那么,咖啡馆体制为何得以坚持下来,导致大麻在荷兰能合法
基本上荷兰能够坚持以“公共卫生 (public-health-oriented)”为导向的禁毒模式到现在,主要还是因为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文化传统--包容
从上面就可以看到,荷兰并不把吸毒者当成罪犯或者异类来看待,而是当做病人或者不幸的人,对待这部分人的手段也是以治疗为主,而不是拘留……同时,荷兰政府对待毒品的暧昧态度上也体现出他们的容忍。关于大麻荷兰政府并没有一棒子打死,就说他是非法的或者合法的,而是用一种引导的方式来改造大麻成瘾者。
(2)政治体制:权力分散化与妥协
政治权力分散化给了当地政府很大的施展空间,荷兰国内存在着很多各种各样的政治党派,国家权力非常分散,而各个势力之间也相互牵制,大家为了保证国内各个派别的团结,基本都会采用妥协的方式来制定国家政策。
(3)经济利益
毒品生产与贸易在历史就是荷兰资本积累的重要途径之一,而后来不断发展中,以“黄赌毒”而带来的税收以及旅游收入依然不可小视,谁会跟钱不过去呢?
(4)历史背景下,国际社会以“司法惩治”为核心的禁毒战略的失效是荷兰采纳和实施咖啡馆体制的催化剂。
5
结论:荷兰模式不能简单复制
总结一下,大麻在荷兰能够实现合法化,根本上在于其本身禁毒模式的差异,深受政治权力结构和其包容性的社会文化传统的影响,而且不可忽视的一点:经济利益,不论在历史上还是在如今,税收和旅游收入都非常可观。所以在引用荷兰为例证之时,需要了解荷兰模式背后的历史成因,这并不是一句简单的“支持合法化”就能复制的。
而且即使是大麻在荷兰合法,对于大麻管控依然规定严格:每人每天出售不超过5克,而对于出售对象也明确将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划分在外。
参考文献:
荷兰禁毒政策的源起与流变——以“咖啡馆体制”为中心,张勇安
知乎问答“大麻既然有害,为什么在荷兰是合法的?”中周边店的精彩回答
大麻的罪与非罪:美国模式VS荷兰模式,科学松鼠会
大麻为何在荷兰“被合法”?果壳网
大麻之惑,罗克珊.坎西(Roxanne Khamsi),发于《环球科学》2013.7
过早吸大麻损害脑部发育,科学松鼠会
|
BBS提醒: 请避免提前支付订金、押金等任何费用,请与对方当面沟通,确认资质并看清条款。谨防上当受骗。
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只供参考之用。本网站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本网站及其雇员一概毋须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