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海岸商人李某已被证实离开澳洲,塔斯马尼亚政府可能永远收不到这笔120万澳元罚款了。
2006年,Former Ashmore 居民李某因于2001年到2002年期间,参与大规模的非法鲍鱼交易被塔斯马尼亚政府罚120万澳元的罚款。
48岁的李某被指控与其他16人参与鲍鱼贩卖活动,被判五项非法拥有鱼类罪因而被处以122万澳元巨额罚款,塔斯马尼亚有史以来最大的罚款之一。
他的名字仍在塔斯马尼亚货币处罚执法机构最新公布的“姓名和逃避处罚情况”的公众黑名单中,该名单列出了那些有巨额罚款和侵权通知的人,但该机构多年来一直不知道他的下落。
塔斯马尼亚司法部发言人表示,虽然李某的事情仍在审查中,但一直没有进展。
“李某的事情正在接受审查,但由于我们目前了解到的是李某居住在澳大利亚境外,因此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他说。
他表示,他不知道这位来自马来西亚的李先生现在住在哪里。
李某于2006年在 Hobart进行审判期间,检察官告诉塔斯马尼亚州最高法院,非法的干鲍鱼从该州送到Southport,箱子上打着假名字,以家用物品做伪装。
然后将鲍鱼分装成小包装,命名为WK 商品,然后出售给前往Olympic Circuit的亚洲游客。
检察官还表示,李某在没有相关文件的情况下销售鲍鱼,尽管渔业官员和警察曾在2001年11月对食用软体动物交易的法律要求发出过警告。
李某27岁时从马来西亚移民到澳大利亚,是塔斯马尼亚最大渔业调查Oakum行动的17人中的一名。
除了两人之外,所有人都认罪或被判有罪。
据媒体报道,一人逃离该州,另一人的案件已移交到维多利亚州。
李某还被判处15个月的监禁,缓刑12个月执行,在他被释放后14天内支付2万澳元的罚款。
Shan Tennant法官于2006年在法庭上表示李某不太可能支付这么大金额的罚款,但判刑必须反映犯罪的严重性,说明鲍鱼对塔斯马尼亚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
黄金海岸公报于2005年报道,黑市上的黄金海岸鲍鱼以每包约100澳元的价格出售,当时法定零售价为每公斤240澳元。
据媒体报道,截至2008年,住在Ashmore的李先生已于2008年失踪。
2008年开始下落不明。2016年,塔州执法部门负责人Seth Hills曾表示,他们会追查李维孟的下落,但到了今天,没人知道他在哪里。 在昆士兰州,截至9月份,欠国家处罚执法登记处的欠款总额超过12亿澳元。
据说超过700万澳元的罚款是来自未付的通行费和交通罚款,但与塔斯马尼亚不同,昆士兰州的隐私法禁止公布那些欠款人的名字。
11月,官方记录显示,该州最高债务人已经累计支付了六笔未付债务,共计450万澳元。
根据政府的数据,第二大债务人欠下了六笔未偿债务共计125万澳元,其次是另一名债务人,其中一笔债务达到近60万澳元。 排在前五位的其他两名债务人,一名的账单为500,207澳元,还有另一个人欠了466,068澳元。
由于隐私法,政府无法确认前五名债务人是个人还是公司。
塔斯马尼亚州供应世界四分之一的野生鲍鱼,每年从食用软体动物中获得1.2亿澳元的出口收入。
根据1995年“海洋生物资源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非法捕获或拥有鱼类的违法者将面临相当于鱼类价值的10倍的特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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