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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南澳民众如今处理遗留在自己手中的废弃车辆、无人认领财物以及其他物品,流程变得更加快捷简便。
对《Unclaimed Goods Act 1987》的修订于本月正式生效,这是该州近四十年来,针对无人认领物品相关法律的首次重大改革。
该法律适用场景包含:商品售出后买家迟迟不取货、车辆留在汽修厂、前室友或前雇员遗弃个人物品,或是受托代为保管的财物始终无人取回等情况。
在此之前,无论物品价值高低,个人与商户一般都必须将无人认领的财物保管至少三个月。
保管期满之后,如果想要变卖或者处理这些物品,还需要走完冗长流程,包括公开拍卖以及登报公告。
新制度下,保管时限与处置流程将依据物品的价值和品类来确定。
总价值200澳元及以下的物品,在处置通知发出14天后仍无人领取,持有者便可自行留用或者出售。
机动车的低值门槛设定为1000澳元。
价值介于200澳元至20000澳元之间的物品,满28天后可通过私下交易或者公开拍卖进行售卖;价值20000澳元及以上的物品,必须取得法院裁定才能够出售。
垃圾、易腐物品、个人证件以及机动车等品类,将执行特殊规定。
本次改革同时废除部分过时要求,处理部分无人认领财物不再需要登报公示。
南澳总检察长Kyam Maher表示,旧制度对于普通民众和企业而言流程过于繁琐。
"处理遗留在自己手上、不属于自己的遗弃或无人认领财物,本不该是一件手续繁杂、负担沉重的事情。"
"此次改革为民众和企业提供一套更加简单清晰的操作流程,同时也充分保障物品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修订方案经过社会各界以及行业团体磋商制定,南澳与北领地汽车行业协会(MTA)也参与其中。
MTA首席执行官Darrell Jacobs称,被遗弃的车辆会占用修理厂与停车场的宝贵空间。
"修理厂举升设备和停车场不该被废弃车辆挤占。把汽车维修企业当成免费丢弃场所,这并不合理。"
"新法规兼顾车主权益,同时为全州汽修行业削减繁琐的行政手续,实现良好平衡。"
图文来源:glamadela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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