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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南澳购买期房的民众,很快将获得更强的权益保护,防范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再以更高价格转售房产。
州政府计划修改与日落条款相关的法律。日落条款规定,若开发项目未能在约定日期完工,期房购房合同可以终止。
设置该条款的初衷,是在项目出现严重延期时同时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但州政府表示,已经出现多起开发商利用该条款解除现有合同,之后按照上涨后的市场价格重新出售房产的案例。
根据改革提案,除非最高法院判定解除合同具备"公正合理"的依据,否则开发商在没有购房者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借助日落条款终止购房合同。
如果购房者拒绝同意解除合同,法院审理时将综合考量多项因素,包括项目延期的原因、开发商是否存在恶意行为,以及房产的增值幅度。
开发商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时,通常需要承担购房者产生的法律费用,除非开发商能够证明购房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同意解约。
本次拟出台的新法同样具备溯及效力,改革正式生效时仍在执行期内的期房合同均适用新规。
Michael Brown表示,本次立法调整旨在避免购房者投入大额购房资金之后,最终失去房产。
"不少人投入毕生积蓄购置房产,结果开发商故意耗到时限到期,解除原有合同,再把同一套房产高价另售他人。"他说道。
州政府还计划扩大开发商需要向购房者提供的信息范围。
购房者将可以获取项目工期、成本、交付标准以及项目可行性的更多详细资料;当开发项目出现重大变更时,开发商必须在14天之内通知购房者。
重大变更包含设计或者规划草案的大幅度修改。
购房者收到通知后拥有14天的期限,可以选择接受变更内容,或是解除购房合同。
"我们要为期房购房者建立完善的消费者保护机制,保障他们能够及时获取会影响房屋建设的相关信息,同时对日落条款实施更严格监管。"Michael Brown说道。
该法案提案在正式落地实施之前,还将开展公众咨询工作。
图文来源:glamadela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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