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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盘点了从1976年起,澳洲政府针对来自海外的澳洲房产投资的政策变化。
近期,由于澳洲政府对海外投资者加强了监管力度,一个不那么熟悉的名词闯进了人们的视野—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但你知道吗?澳洲从很早起就成立了这一委员会,而且澳洲政府对海外投资的态度也是不断变化的,这里就为您罗列了澳洲历年来海外投资政策的变动。
1976年
当年,澳洲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在海外投资提案上给政府建议。在澳洲政府的海外投资政策(这是当时涉及房地产投资的主要政策)之下,一些海外买家的交易记录都是可查的。但是目前无法查到移民海外的澳洲人和移民到澳洲的公民的购房记录,而且也没有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买卖记录。
1978年
自1978年6月8日起,海外的个人或集体买家购买低于25万美元的房产不需要经过官方批准。海外开发商建造和出售房产(包括只向澳洲公民出售的房产)时澳洲的股权参与不得低于50%。
1981年
自1978年6月8日起,海外的个人或集体购买累计价值低于35万美元的房产不需要经过官方批准。
1985年
自1978年6月8日起,海外的个人或集体买家购买低于60万美元的房产不需要经过官方批准。小型海外开发商(不足1千万美元)建造和出售房产,或海外开发商进行短期房产开发(5年以内就完工),澳洲的股权参与不需要超过50%。
1987年
所有海外买家购买澳洲市区的房产都需要经过官方批准。有4户以上购买的楼盘才能预售楼花,而且海外买家不得超过50%,开发商必须每半年就汇报一次销售状况,以便当局审查。
1989年
《1975年海外接管法案》更名为《1975年海外收购与接管法案》。法案中重申了对政府海外投资政策的支持,要求海外投资者在澳大利亚购买市区房产都需要进过官方批准。
1999年
楼花预售许可证:只有申请一半预售(其中10套以上出售给海外买家)才能够得到许可。
2008年
暂居澳洲的海外买家购买澳洲房产时不需要官方许可。
楼花不需要申请一半以上就可以进行预售,但是开发商必须在国内宣传楼盘,而且楼盘最少居住100户。
2010年
重新要求暂居澳洲的海外买家在购买澳洲房产时需要申请官方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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