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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澳华代购“松口气”?中国《电子商务法》推迟实行,澳各相关企业股价大幅上涨! [打印本页]

作者: 我是那谁谁谁    时间: 23-11-2018 12:40
标题: 澳华代购“松口气”?中国《电子商务法》推迟实行,澳各相关企业股价大幅上涨!
号外!号外!

因中方推迟了新电子商务法规的实施,澳洲奶制品和维生素出口商的股票大涨!!!

据悉,这项新法威胁到了澳洲奶制品和维生素最大市场的销售,

同时还提高了对个人消费者,以较低税率购买商品数量的限制。

据相关媒体报道称,中方表示,其现有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将从明年1月起继续实施,

这让澳洲出口商免受包装和许可方面新规定的影响。分析师表示,这些规定对销售构成了风险。

中方表示自2019年1月1日起,不会像最初预期那样,对进口商实施新许可、注册或备案要求。

相反,这些商品将得到“更宽松的监管,作为个人使用的进口品”。

中国国家总理,李克强的声明,对澳洲出口商来说是个好消息,

比如Bellamy,A2牛奶,Blackmores和Swisse等,

他们都对将于2019年1月1日实施的旨在解决食品安全和避税问题的新规则。

Bellamy的管理层对于新规尤其担心,因为该公司仍在等待在中国销售的中国标签产品许可。

于12月向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SAMR提交了申请。

但周四的消息一出,Bellamy的股票在上午上涨了7.5%,在下午的交易中上涨了4%!



维生素集团,Blackmores的股价上涨了4.2%,婴儿配方奶粉集团A2的股价上涨了4.7%!

对此,A2牛奶的首席执行官,Jayne Hrdlicka表示说,

“我们很高兴看到,中国政府昨晚对跨境电子商务政策做出进一步澄清。”

“这与我最近在中国的经历是一致的。”



“毫无疑问,中国政府正在寻求建立一个强大的进口市场和充满活力的消费经济。”

周三晚些时候,中国国家总理,李克强宣布了这一决定,结束了澳洲出口商数月来的焦虑,

因为他们对拟议中的商品标签、许可和征税方式的改变感到困惑。

故,由于缺乏关于新法规的细节,在1月1日实施之前不可能遵守新法规。

中国政府表示,它希望改善现有的零售进口政策,以增加消费。

经济学家担心,随着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努力应对高债务和美国贸易关税,消费正在放缓。

在一份声明中,称现有的进口商品电子商务政策将从15个城市扩展到另外22个城市,包括北京。

它还标志着零售进口额的进一步放宽,这将免除税收和关税。

据官方数据显示,从1月到10月,中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达到134亿澳元,同比增长54%。

且,跨境电子商务零关税零售进口清单中的商品,将被扩大到另外63个门类。

符合“优惠政策”的商品配额将从每笔交易2000元人民币,提高到5000元人民币,

并从每人每年2万元人民币提高到2.6万元人民币。

进口到中国的乳制品、维生素和化妆品的新许可和标签规原定将于1月出台。

然而,澳洲进口商担心缺乏细节,分析师和律师表示,

如果该规则在两个月内如先前预期的那样出台,一些澳洲进口商的销售额将受到打击。

而对于澳洲代购来说,也有不小的影响。

据悉,今年9月28日,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的一次大规模行李排查引发广大网友关注,

据报道,当日浦东机场T2航站楼对所有入境旅客进行开箱检查,“有一航班查了100多个代购”!

网上称许多代购在检查后补交税款,损失惨重,有网友预测个人代购“马上要结束了”…

但,上海海关工作人员表示,近期海关对个人携带入境物品的相关规定,并无变化。

不过,个人代购将要终结的言论,也并非空穴来风。

而,可能影响未来代购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是于今年8月31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简称《电商法》,原定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的《电商法》规定并没有取缔个人代购,而是严格规定了准入门槛。

在新推行的《电商法》管理下,一般经营规模较大、频率较高的职业代购都应登记为市场主体,

取得相关许可,并且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款。

相较于之前个人代购“无照经营”、少缴或不缴税等问题普遍存在的情况,

今后代购业必然会受到更为严格的规范。

当然,关于“两头缴税”和“两张执照”也是不少人困惑的问题,

但,在跨境电商需要在采购国和中国双方都办理营业执照的在《电商法》中并无强制规定,

在海关监管时也没有特别指出,基本可以判断目前我国并未对此进行强制性要求。

按照《电商法》规定,需办理国内营业执照的跨国代购只需缴纳作为国内市场主体的相应税款。

根据我国目前的政策,基于电商交易平台实现进出口商品交易的企业及个人,

和通过微信、直播等其他网络平台进行经营的“个人代购”,在商品入境时的纳税义务并不相同。

其中,对基于电商平台的B2C、C2C电商征收“跨境电商综合税”,

而对“个人代购”则一般征收行邮税,即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而以下可以免税的条件在《电商法》出台后并未改变:

1.境外获取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

2.免税放行物品连同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

3.非居民旅客拟留在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不超过2000元。

但1、2免税条件还有一个前提,即不能够是单一物品。

如果是单一物品,数量需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而对电视机、摄像机等特定电器设备,单一物品仍需要交税。

总的来说年,2019年《电商法》的实施很可能会引起代购行业的巨变,

但对《电商法》的一些误读也随之而来。

但长远看来,《电商法》实施后对人们的生活具体将产生怎样的影响还需进一步观察和检验。

关于《电子商务法》的具体细则,有需要的朋友,可前往以下网址,进行详细了解。
http://www.npc.gov.cn/npc/xinwen/2018-08/31/content_2060172.htm



文章来源:The Australian Financial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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