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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德一未成年飙车到180迈被抓到!南澳警察局长欲推动危险驾驶为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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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篇内容为转载/翻译内容,仅代表原文作者或原媒体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据澳媒报道,近日一名少年在南澳以181公里/小时的速度驾车被抓。


      这一事件激怒了南澳警察局长Grant Stevens。

      Stevens先生正在期待政府最终立法,将危险驾驶者视为罪犯。

      Stevens先生说:"[这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危险行为,人们需要为此负责,"。

      这位来自Hawthorndene的17岁P牌照驾驶者被发现在南部高速公路的Bedford Park超速了80公里。


      该司机的改装奥迪车被扣留28天。

      但他并没有被逮捕,因为这只是一种交通违规行为。

      Stevens先生说:"我希望这个人必须为其行为受到更严重的处罚,而不是由警方发出罚单了事。


      这起事件并不是警方关注的唯一事件。

      今年2月,一名摩托车手在阿德北部Dry Creek的南北高速公路上以超过200公里/小时的速度超速行驶被抓。

      这一事件促使Stevens先生推动了危险驾驶作为更严厉的处罚措施的进程。

      今年3月,在阿德郊区的一个小镇,一名被取消驾照的青少年司机被发现在限速80公里的区域内以时速140公里的速度行驶。

      Stevens先生说:"今后,你有可能被当作罪犯而不是道路交通违规者来对待。

      这些法律目前正在由政府起草。

      它预计这些法律将在未来几周内定稿,并准备将其引入议会。


      图文来源:9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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