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并不仅仅是更换了邻居,更换了住所,更换了身份证件。移民之后,从法律上看,人不再是原来的那个人了,所适用的法律也不一样了,意想不到的风险也随之即来……
案例双重身份的困扰既拥有外籍护照,又偷偷拿着中国大陆的身份证,一直是让老张一家觉得很愉快并且很便利的事情,直到他们遇到了很不幸的一天。老张来自西北,属于新三届的大学生。大学毕业被分配至山西某地方政府,然后很快就下海,并且在改革开放的前20年就挣够了足够子孙几辈子生活的钱了,于是在21世纪之初就开始移民,并且在几年前顺利取得了该国国籍,有了本新护照,新护照上名字也写成了时髦的“David Zhang”。老张在移民前,境内还有部分资产,包括北上广的若干房产,还有几家公司的股权。这些资产都是当年用身份证名字张三登记注册的。在移民之后,他在境外用新护照购置了房产。
2015年1月,老张在境外意外去世,当地开具了他的死亡证明,记载的是David zhang的名字及该国的护照号码。
现在,老张的太太及唯一的儿子回国来继承其遗产,突然发现老张的双重身份原本带来的便利,在继承中却变成了多重困难:如何认定死亡证明中注明的“David Zhang”就是那个“张三”呢?
说案移民的典型三大风险
移民是一项个人选择,不同的家庭选择移民的原因不尽相同:有因为企业要上市而选择移民的;有为了孩子绕开国内的教育体制而移民的;早年甚至有为了享有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而移民的。不管追求的目标是什么,移民的家庭对于“移民”带来的“政策优势”与“好处”是有个明确期待的。但是遗憾的是,在移民之前郑重评估移民的风险者属于绝少数。
就本人所经历过的咨询与实务经验而言,我所看到的移民的风险主要如下:1身份同一性认定的困难本文开头所引用的这个关于身份同一性认定困难导致财产继承障碍的案例,并不是一个孤例,而是一个非常典型的问题。移民之前,在中国内地所有需要登记身份信息的地方通常都是用中国身份证登记的,如房产、银行信息、股票证券信息、学历信息等等;待移民后中国身份证往往被注销(也有小部分人保留下来的),领取了外籍身份证明。在处置之前用中国身份登记的个人信息时,就需要证明之前的中国身份证和现在的外籍身份证是同一个人。本质上如果张三先生在生前谨慎地完成了“同一身份”的公证,那么其妻儿对其财产的继承就不会出现任何问题。但是张三先生一直依赖偷偷保留的身份证,直到其去世一直未完成程序与材料准备较为复杂的“同一身份”的公证程序;而在他去世之后,本项公证基本属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乏看到保留了国内身份证的“外籍人士”,甚至很多小朋友出生在美国,取得了美国国籍,但是回国之后其父母又通过各种办法为其办理身份证。确实,同时拥有两个身份证件确有便利之处,但如果在投资、置业等商业活动中混用两个身份证件,那么带来的隐患也不容小觑。
2对企业性质的影响关于移民取得外籍身份后,对于投资的影响,也需要区分。首先,根据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55条的规定:“境内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变更国籍的,不改变该公司的企业性质”。因此对于既有的持股,当事人变更国籍之后并不影响企业的性质。但是如果移民之后再进行投资,那么再投资的时候就成了外资的身份了。更为突出的是:子女变更国籍后继承家族企业,将不可避免地出现内资变外资的问题。
东南沿海某省某个企业家,儿子早年留学法国的时候与一个法国姑娘结婚,在法国居住了几年之后取得了法国国籍。企业家年事已高,儿子回国来继承家业。但是在准备将股权赠与给儿子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大问题:儿子是法国国籍,企业将成为外资企业。但企业所经营的部分业务,属于禁止外资进入的行业领域。因此,原本计划好的家族企业的传承,因为儿子的外籍身份而出现了障碍,不得不重新规划。
3财产申报与税务申报入籍后的财产与税务申报,随着2014年开始实施的美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即“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简称《FATCA法案》)而被熟悉。事实上,实施全球收入征税的远远不止美国一家,《FATCA法案》也没有增加过多额外的负担。只是《FATCA法案》进一步敲响了警钟而已。
国内的个人与家庭,并无主动税务申报的习惯。这当然与我们税务体制中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为主”的习惯做法相关。一个恶劣的后果是:当事人在移民登录之前的财产申报中,并没有申报全部财产的习惯;在移民之后,并没有找一个靠谱专业的会计师协助报税的意识。而这样做的后果,往往是吃大亏。
我碰到过两个现实的案例:一位女士移民财产申报的时候,申报了大约300万美元,但实际支出数额远远超过申报的3倍;在境外会计师无法理解其收入与财产的畸形比例之后,不得不面对“主动补申报并缴纳罚金约100万美元”或者“拖着,万一被查出来罚几百万美元”的两难选择。而另一位客户,在境外留下了正在上大学的孩子和一栋大房子之外,他还是回到了国内经商生活,还是在国内纳税,压根没有想过要在国籍国委托会计师进行税务申报,没有想过在国内要做完税证明并根据两国之间的协议进行税务抵扣。这位老哥最后的结局是:被该国税务机构认定欠税人民币近200万元,加上滞纳金、律师费等一共付出了300多万的代价。
移民并不仅仅是更换了邻居,更换了住所,更换了身份证件。移民之后,从法律上看,不再是原来的那个人了;移民之后,在原籍国不再是原来那个公民了,对他所适用的法律也不一样了;移民之后,来到一个新的国籍国,需要面对的不仅仅是文化上的差异,还有更严重的法律、税务、财产申报等一系列在移民前并不熟悉一整天个人财务处理的规范。
因此,在移民之前,需要考虑的因素至少有以下这些:包括移民之后的常驻地、移民之后的投资平台、移民申报的财产情况、移入国关于所得税、遗产税的规定、移入国的财产与税务申报体系、移入国与中国是否签署有《避免双重纳税》的条约等。因此,咨询专业的法律与税务专家是郑重对待移民的必要条件,只有专业人士的专业意见,才能避免移民后付出不必要的大代价。
作者:陈汉,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兼职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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