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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澳洲非法购房的海外投资者在特赦期前主动坦白可以免于被起诉,但由于艾伯特政府在相关政策上的重大失误,非法购房的海外投资者将可能面临洗钱指控,并且他们的卖房所得也可能被没收。
公诉机关仍可提起指控
据某媒体披露,根据联邦财长霍奇的承诺,在今年11月30日前,主动坦白的非法购房者将会获得特赦,即免于被联邦警方与检方起诉。但实际上,联邦警方与检方并不受财长的这一承诺约束,他们仍可以提起公诉。
(图片来源:澳洲网)
这一政策失误使得人们对联邦政府的特赦政策的可信度及公平性提出了质疑。截至目前,已有5位海外投资者承认在澳洲非法购房,他们所购得的房产价格在15.2万澳元至186万澳元之间。
财长霍奇的一名女发言人已承认,联邦政府没有安排海外投资者获得完全豁免权。“触犯《反洗钱法》及《2006反资助恐怖法案》等法律的犯罪行为,政府对违法者不会作出任何让步。”
今年5月,霍奇对违法购房的海外投资者承诺,只要他们主动坦白不法行为,将避免其因触犯《海外并购法案》(Foreign Acquisitions and Takeover Act) 而遭到起诉。触犯这一法律的刑罚为最高两年监禁。
但联邦政府从来没有寻求非法购房者触犯其他法律的豁免协议,澳洲联邦警方与联邦刑事检察院仍可对非法购房者进行调查和指控。
根据当前的法律规定,通过非法购买房产获得的任何资本收益都可能被认定为犯罪所得,并可能被依法没收。
洗钱罪及非法所得罪最高可判25年的监禁、处以最高25.5万澳元的罚金,同时没收违法所得。
特赦期后或“秋后算账”
精通违法所得法律的墨尔本律师Christian Juebner表示,当局以违反《海外并购法案》的理由惩处非法购房者的可能性很低,但在政府承诺的特赦期结束后,这种风险将会加大。
霍奇已承诺,从今年12月1日起,建议将触犯《海外并购法案》的非法购房者的最高刑期从两年提升至3年。朱伯纳称,“到那个时候,违反《海外并购法案》的非法购房者将会被没收财产。”
但费尔法克斯传媒获悉,在特赦期过后,艾伯特政府并不支持以反洗钱罪及非法所得法规起诉非法购房的海外投资者。
截至目前,联邦政府已发现462个涉嫌违法购房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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