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南澳的亚裔男子被控欺诈ATO!
涉案金额超过2000万澳元!
这也是澳洲史上最大的诈骗案之一!
向澳洲屠宰场输送数百名中国员工
三名亚裔男子:Nathan Sarinn,Nay Chy和Seang Leng Heng,让一些学生签证持有者担任劳务公司的虚假董事,
借此逃避了本应交给税务局的增值税和所得税。
根据联邦刑法律,他们被指控串谋诈骗,最高可判10年监禁。
在高棉语翻译的帮助下,3人于2018年12月在阿德莱德地区法院提出无罪辩护。
为期5周的审讯将于明年3月2日开始。
据联邦检察官了解,这些虚假“董事们”要么完全没有参与公司事务,要么仅仅是工人。
在2011至2013年间,该劳务公司没有提交营业活动报告和所得税申报表。
但事实上,该劳务公司从中国大陆和台湾向澳洲屠宰场输送了数百名员工,
欺诈税务局超过2200万澳元。
是澳洲史上最大的凤凰诈骗案(phoenixing scams)之一。
什么是凤凰诈骗?
根据澳洲税务局官网的定义,
凤凰诈骗(phoenixing scams)是指通过名义上创建一家新公司,实际上仍是前公司人员在继续经营活动,来故意逃脱偿债义务的行为。
这种“移花接木”的行为就像凤凰化灰,又死而复生一样,换汤不换药,故而被称作“凤凰诈骗”。
据普华永道估计,每年因凤凰诈骗产生的损失高达50亿澳元。
2014年,澳洲成立“凤凰诈骗特别小组”,
小组成员包括州和联邦警察,澳洲税务局和边防局。
在2017-2018年间,小组共追回1.9亿澳元的税款,是前两年的两倍。
此次史上最大凤凰诈骗案就是在该小组受理的。
据特别小组称,越来越多的“破产顾问”正在建议那些公司面临财务困难的董事去实施凤凰诈骗活动。
这些顾问帮助公司在宣布破产前进行资产出售或重组,随后的财产清算人只能得到一个毫无资产的空壳公司。
这种行为极大地损坏了债权人的利益。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澳洲政府在今年2月向议会提出立法,为那些放任“损害债权人权益的资产处置”行为的董事确立新的刑事罪名。
但是,这项立法提议遭到了参议院经济立法委员会的调查和批评。
墨尔本法学院教授Helen Anderson表示,我们真的需要更多的立法吗?
“通过立法打击非法凤凰诈骗,反对损害债权人权益的资产处置活动,只会鼓励那些不怀好意之人通过无资产公司累积债务,并在另一家公司持有资产。” |